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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披露自愿转换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双重主要上市的最新消息

2022-12-25 10:54   来源: 中国娱乐报    浏览次数:4112

  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 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今天披露有关公司拟自愿将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第二上市地位转换为双重主要上市(“主要上市转换”)的最新消息。

  申请转换为双重主要上市。本公司已就主要上市转换向香港联交所提出申请,且本公司已就主要上市转换申请收到香港联交所发出的收悉确认。生效日期(即主要上市转换生效的日期)预期为2023年5月1日,惟须获香港联交所批准。主要上市转换生效后,本公司将于香港的香港联交所及美国纽交所双重主要上市。

  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于2022年12月23日,本公司订立采购框架协议,快递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货运服务代理协议,仓储框架协议,快递服务框架协议,中通快运运输物流服务协议以及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统称“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于生效日期,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相关交易对手将因该等各自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东的关系而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于生效日期,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建议授出股份回购授权及发行授权。将在主要上市转换前召开的第一次应届股东大会上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i)授予本公司董事一项股份回购授权,以回购不超过截至授予股份回购授权决议案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10%的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的A类普通股(“A 类普通股”)和/或美国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每份代表一股 A 类普通股);及(ii)授予董事一项发行授权,以配发、发行或买卖不超过截至授予发行授权决议案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20%的未发行A类普通股及/或美国存托凭证。

  建议采纳新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为于主要上市转换后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三,董事会已建议通过采纳一套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及废除现有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方式,修订本公司的第三版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相应公告可在公司网站http://zto.investorroom.com查阅。

  主要上市转换取决并受限于(其中包括)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及本公司自香港联交所取得必要批准。本公司将根据适用规则及法规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披露有关主要上市转换的任何重大更新及进展。本新闻稿仅供参考,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或构成上述邀请或要约的一部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

  关于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 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是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通过其在中国广泛且可靠的全国性覆盖网络提供快递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物流服务。

  中通运营高度可扩展的网络合作伙伴模式,本公司认为,该模式最适于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本公司利用其网络合作伙伴提供揽件和末端派送服务,同时在快递服务价值链内提供关键的干线运输服务和分拣网络。

  有关更多资料,请访问http://zto.investorroom.com。

  安全港声明

  根据 1995 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本新闻稿包含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的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将”、“预期”、“预料”、“旨在”、“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可能”和类似陈述等术语识别。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关于中通的信念、计划和期望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关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包含在中通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除适用法律要求外,本新闻稿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截至本新闻稿发布之日,中通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声明的义务。

  投资者咨询请联系:

  ZTO Express (Cayman) Inc.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

  电邮:ir@zto.com

  电话:+86 21 5980 4508


责任编辑:赵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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