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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188起,累计501分,罚款32500元!

2020-08-05 14:12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177

7月31日11时34分,桂林市永福县江堰卡口发出预警,一辆沿荣安国道往白首方向行驶的桂C牌小车被怀疑报废,桂林市公安局永福县交警旅当天立即拦截交警队。

上午约十一时五十分,值勤队在白首执法服务站截查。


我不知道,一张支票吓了一跳,司机刘某在路上被扣留驾驶报废的车辆,而这辆桂C牌小车有188起违法行为尚未处理,共计501分,等待罚款32500元。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桂C牌小车是以刘某的名义登记的,也是刘使用的,刘的驾照也因成绩周期累计得分17分而被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扣留,刘在驾照被扣留期间仍在道路上行驶。


自2012年以来,有188起违法行为未被刘某处理,车辆无法通过年检,已被迫依法报废。



随后,永福交警对刘处以吊销驾驶执照,扣留车辆,强制报废,罚款1700元,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执照处罚。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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